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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技术缺陷合同如何履行

发布时间:2023-01-28 16:36:53

Ⅰ 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的履行办法

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以协议补缺和规则补缺两种方式来解决合同条款的缺陷。 协议补缺即当事人根据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条款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Ⅱ 什么是产品缺陷,怎么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二、产品缺陷责任如何承担?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 人身损害 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 赔偿法 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 (一)赔偿权利主体 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 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 (二)赔偿义务主体 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生产者和直接销售者是基本的责任主体,而其他人员,如运输者、仓储者、非直接销售者虽然对产品缺陷负有责任,但消费者不能直接向其请求赔偿,而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后,再向这些人追偿。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者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则该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2、服务的提供者。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3、 营业执照 的持有人或借用人。 由于在我国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 非法经营 的现象为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4、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5、广告经营者。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又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和其他赔偿。 1、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赔偿 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 丧葬费 、抚恤费、死者生前 扶养 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 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产品缺陷责任的承担比较复杂,得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醒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当事人在要求产品缺陷责任时,自己心里一定要对赔偿数额心里有底,如果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不甚了解,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 律师 求助,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您解决难题。

Ⅲ 产品存在缺陷会产生违约责任吗

法律分析:产品存在缺陷是会产生违约责任的,生产者交付给经营者的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就是对经营者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Ⅳ 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纠纷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4)产品有技术缺陷合同如何履行扩展阅读

法官解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教你依法维权:

汽车自燃、食物中毒、热水器爆炸……近年来,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药品合格问题一再引发社会公众的热议与关注。在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过程中,法律保护的及时、充分与到位,是消费者最热切期盼,也是最有力的保护屏障。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针对产品责任纠纷的系列问题召开新闻通报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对案件特征的总结和诉讼维权重难点问题的梳理,引导和提示消费者如何在遭受产品缺陷侵害后合法理性维权。

北京市一中院二庭庭长高萍认为,基于此类案件以上特征,消费者在借助法律维权时,相应的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

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

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另外,对于明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购买的,即“知假买假”的当事人,法律亦不禁止。

在被告方面,消费者既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新消法颁布后,网络购物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成为被告,在其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的情况下,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注意正确选择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

选择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会导致不同的法律适用,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在法律关系方面,如果以合同法律关系主张,则依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约定,确定违约责任和实际损失的大小进行赔偿。

若以侵权法律关系主张,则可能获得实际损失之外的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依据方面,消费者以《侵权责任法》起诉,能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

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可能获得除实际损失以外的3倍价款的赔偿。选择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主张自身权利,可能导致赔偿数额的巨大差异,消费者需理性慎重选择。

3、注意对核心事实证明的程度与方式。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消费者需证明的事项一般包括4个方面:

一是购买物的同一性,即消费者所称的瑕疵产品为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

二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标准。

三是产品的质量缺陷造成了消费者财产和人身损害。

四是损害和产品质量缺陷存在因果关系。

4、注意正确理解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涵义。

产品责任纠纷中,被侵害人可获赔的范围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被侵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赔偿数额上可请求多倍赔偿,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可以获得酌定的惩罚性赔偿。

Ⅳ 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

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3、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

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中国消协在线网站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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