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东2014应届毕业生要支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180元,人事代理费780元
1.
保存人事关系及
档案管理费
13年1月1日之前是最高20元每月,之后是最高10元每月。因为不知道你保管的期限,所以算不出具体多少。
2.
人事
代理费
就很宽泛了,涉及
人事代理
的费用都可以叫人事代理费,包括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那个。具体的收费项目要看当时收的具体情况。
㈡ 关于人事代理费
人事代理费是正当的合理收费,但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局一定要出具正规发票给你,据我所知,各地的人事代理费不一样,比如我所在的是一个地级市,人事代理费好像是初次办理需要交七百块钱,然后每年交七十块就可以了。这个一般是代理人个人承担的,有些经济条件好的事业单位也会帮员工去交。这要看你的了。
㈢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一年多少钱
第一年是六十元,以后每年一百一十元(其中多了50元人事代理费)。
㈣ 关于档案管理费和人事代理费的区别
人事代理费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但人事代理费是需要支付费用。
区别如下:
1、费用定义不同
档案管理费是支付档案管理为您管理档案时所付出的一种劳动力的报酬费用。
人事代理费是人才服务中心经过国家的批准向单位委托的,由单位缴纳,个人委托的,由个人收取的一种劳务报酬。
2、收取的费用不同
人事管理费是要收取的,具体费用各地方有所不同。
档案管理费自2015年起,多地陆续取消人事代理费,现已不收取了。
3、缴纳费用的对象不同
档案管理费由档案委托人负责缴纳。
人事代理费可以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个人缴纳。
以下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㈤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到广州花都工作,单位将档案放去花都人才市场,花都人才市场档案托管费用一年多少钱
同是毕业生。在花都办理人事代理是要300一年。
㈥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做人事代理要收费吗收费标准怎么计算,公司可以报销的吗
要收费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60元1年
㈦ 请问一年的人事代理费是多少钱
人事代理重庆收费是200多元,可能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太一样,你最好查询当地的人事代理网站上的规定,或者直接给他们打电话。
㈧ 学校收取应届生人事代理费,合理么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
如果毕业生找到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乡镇、区街企业、集体、私营企业、民办机构等无人事主管单位、或暂无编制单位、或需试用的单位或暂无接收单位又想落户当地,那么必须办理手续人事代理。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实当地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宣级,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决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早审,购买经济适用房等。
办理人事代理需准备下列材料:
1、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资费标准并不统一(襄樊人才市场是按照每年360元收取)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第23条规定:经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的人员,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管理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受委托代理人事管理业务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人事代理费。从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来看,人事档案管理、计算工龄、接转行政关系等,都属于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责,将之转移至人才市场。由此可见,人事代理费该由用人单位出。
㈨ 广州本地人毕业后档案挂在南方人才市场要多少钱
档案挂靠属于人事代理费,人事代理费应届毕业生第一年是免费的;费用从第二年开始计,正常缴费240元每年;提前交费即每年的7月30号前缴费就是180元每年!!
㈩ 新乡办理档案人事代理一年大概需要多少钱
120元。
新乡市人事代理收费标准是多少?由谁出?毕业生可以不交费保管档案吗?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费[2000]072号文及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计收费[2003]1219号文规定,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人事代理收费标准是10元/人/月。代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用人单位,则由实行人事代理的个人承担。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全省择业期为两年,新乡市政府放宽至3年)免收档案管理费(个人自愿实行人事代理除外)。
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隶属于市人事局管理,是全市唯一的市级人才流动管理与服务机构,具有新乡市人事局授权的开展全方位人事代理业务的职能
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新乡市行政综合办公楼5楼511室。市区乘24、25、31、33、38、61、65路公交车到人民路行政综合办公楼下车即可。
咨询电话:0373-307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