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代理服務 > 什麼是代理詞

什麼是代理詞

發布時間:2022-05-13 03:28:47

Ⅰ 民事起訴狀與民事代理詞的區別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三個區別:

  1. 起訴狀是立案的時候向法院提交的,需要根據被告的人數准備相應的份數,比如,被告有一個人,你需要准備兩份,被告有兩個人,你需要准備三份;代理詞是開庭的時候,或者開庭之後向法庭提交的,只需要代理律師准備一份即可,不需要給對方當事准備。
  2. 起訴狀主要是原告的文書,而且必須向法院提交,而代理詞原被告都可以交,但不是必須的法律文書,可交可不交,而且在司法實踐當中,很多法官都不一定去看代理詞。
  3. 起訴狀的內容主要是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而代理詞是原被告代理律師在開庭的時候針對案件的主要爭議焦點而發表的辯論意見,一般是庭審的補充,也就是說,如果有些觀點你沒有在法庭上說清楚,可以通過提交代理詞的方式進行補充。

Ⅱ 原告自己提交的代理詞叫什麼

叫做答辯狀和辯護意見。

「代理詞」是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的代理意見。而答辯狀是被告就原告的訴狀為自己提出的辯解意見。可見,代理詞與答辯狀不是同一意義,不是用於代替答辯狀。代理詞不是民事訴訟的備程序,法律上沒有要求民事訴訟的代理人必須向法院交代理詞的規定。

、代理詞也可以說是代理律師事先為自己准備用於法庭辯論的發言稿。但由於法庭上的情況是很難在事先准確預見的,所以,這個代理詞至多是個不完善的發言稿,要在庭審進行中進行修正、補充和完善。

Ⅲ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和代理詞有什麼區別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代理詞是訴訟代理人(律師、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審過程中獨自使用的非正式文書,代理詞最重要的部分是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是訴訟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詞通常需要數小時甚至數天的時間來完成。

Ⅳ 什麼叫律師代理詞是否需要交給法庭

律師代理詞也稱為律師代理意見,是代理律師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結合本案的證據,就訴訟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或證據應該如何認定、案件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意見。
代理詞應該交給法庭,這樣既可以讓法官對律師的代理意見有更明確的認知,又可以彌補在庭審中所口頭陳述的代理意見或法庭辯論意見的不足。

Ⅳ 什麼是代理詞

代理詞是代理律師在訴訟中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法庭辯論階段發表的,以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對案件處理意見的訴訟文書。

Ⅵ 庭審結束後寫的材料叫什麼補充答辯狀辯護詞辯護意見書

對被告當事人一般就叫補充意見。
其意思再答辯狀中沒有寫入,或在庭審過程中各方臨時增加,或已提交的答辯中沒表達完整的內容進行書面補充提交。
如果是律師代理的話,就叫代理詞。
以上名字都是用於民事案件提交用法,你說的辯護詞等,用於刑事案件所用的名稱。
名字並不重要,重要是你要表達的內容,讓法官清楚你的觀點和主張。
補充意見格式:
《補充意見》或《答辯狀補充意見》都可

答辯人:
因XXX糾紛一案,就法庭原告要求XX事項,答辯意見如下 / 或對原告第XX條訴求,補充答辯意見如下:
事實理由
1.
2.

3.
以上補充答辯意見,補充提供XXX證據。
綜上答辯人認為XXXXX,望法院採納
此致
答辯人:
日期:

Ⅶ 代理詞與起訴狀的區別是什麼

代理詞與起訴狀的區別是什麼?
代理詞是指代理人接受訴訟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或仲裁活動,在法庭辯論階段為維護委託人的權益,就案件事實提供證據,適用法律,辯明是非所發表的代理意見形成的文字材料。
民事起訴狀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依法裁判的訴訟法律文書.
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與地址.民事訴狀的格式.項目和應具備的內容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標題寫明民事訴狀.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應寫明它們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務.
(2)請求事項.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的訴訟標的.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議的具體問題.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以及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
(3)事實和理由,這是訴狀的主要部分.事實部分主要上寫明了被告人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或糾紛)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一方所應承擔的責任.要注意把雙方發生權3益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事實經過,以及基本能說明問題的東西具體寫明.尢其要著把被告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當事人雙方爭執焦點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糾紛中有一定過錯而應負一責任,也應實事求寫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態真相,分清是非.事實寫清楚後,還要提供能證明所控事實的各種證據(包括證人證言.證書.物證.視聽資料等),證人的姓名.職業.住址.證據的來源和交驗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理由部分,主要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人侵犯行為或違法行為的性質,所造成的後果以及應承擔的具體責任,並說明理由.然後還要寫明所請求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這部分寫完,正文即結束.接著可行文如下:"據上述要求請依法判決,"此致XXX人民法院".
右下方是具狀人簽名下列事項
1.本狀副X份
2.物證X件
3書證X件.附於起訴狀正本的證據,如用抄件或復製件;應證明:"經查對,抄件與原件無異,正本在開庭時遞交"等字樣.
綜合上面所說的,代理詞與起訴狀兩者區別是特別大的,一個是結案訴說的文件,一個是要起訴之前寫的文件,因此,對於這兩者搞清楚,但是這兩者都是當事人必走的過程,也是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走,這樣才算是合法的,受保護的。
延伸閱讀:
連帶責任債務糾紛案一審代理詞
交通事故代理詞之原告篇
合同違約責任案件代理詞怎麼寫

Ⅷ 辯護詞和代理詞有什麼異同

法律分析:辯護詞,是指可以作為辯護人的人(律師、被告人的親人、法院認可的公民等),對被告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發表的有利於被告人的意見,即提出對被告人減輕、從輕處罰,或無罪的辯護意見。代理詞,是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受害人)或被告委託的人(即代理人),對被告人做出的侵害行為,發表的被告人應當承擔多少賠償責任的意見。

(一)相同

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託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都與案件處理後果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二)區別

1、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2、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4、適用范圍不同。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5、權利內容不同。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6、許可權范圍不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7、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義,而刑事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Ⅸ 庭審提綱、承辦律師代理意見及代理詞的有什麼區別。證據與調查材料的區別

庭審提綱、承辦律師代理意見及代理詞的區別:

1、律師庭審提綱包括法庭調查提綱(舉證提綱、質證提綱、詢問提綱等)、法庭辯論提綱、最後陳述提綱等。

2、代理意見是律師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對案件的看法、觀點、意見。把律師的代理意見寫出來成為書面的,就成了書面的代理詞。代理詞就是表達代理意見的話語。

3、律師代理詞也稱為律師代理意見,是代理律師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結合本案的證據,就訴訟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或證據應該如何認定、案件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意見。

4、代理詞應該交給法庭,這樣既可以讓法官對律師的代理意見有更明確的認知,又可以彌補在庭審中所口頭陳述的代理意見或法庭辯論意見的不足。

證據與調查材料的區別:

1、調查材料就是通過調查所取得的案件證據材料,調查材料經過法庭調查被法庭採信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就成了證據。

2、調查材料(證據材料)經法庭查證屬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與案件有關聯性)的是證據。

3、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9)什麼是代理詞擴展閱讀:

撰寫代理詞正文,應當著重注意下列問題:

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抓住爭執點,鮮明地提出代理意見,並圍繞這一觀點從多角度、多側面展開論證。要從事實、證據、法理、邏輯等多方面進行分析。

2、立足於事實和法律,針對實質性委託,進行准確、詳盡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訴訟請求。

3、代理詞應當隨著訴訟進程不斷修改、充實和完善,注意及時吸收新出現的情況,彌補庭審過程中的漏洞。

4、代理詞的語言應當生動、簡練、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通俗易懂,用詞恰當,又留有餘地。

收集證據的方法,在刑事訴訟中主要是現場勘驗,屍體檢驗,活體檢驗,詢問證人,訊問被告人,檢查,扣押和鑒定等;在民事訴訟中主要是詢問當事人和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勘驗和鑒定等。

Ⅹ 什麼是民事代理詞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代理詞是指民事訴訟代理人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託,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情況,依據事實和法律所發表的綜合性代理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閱讀全文

與什麼是代理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定製白酒代理利潤多少 瀏覽:51
如何判斷有沒有高新技術企業 瀏覽:797
依雲是如何進行市場細分的 瀏覽:886
技術部門領導要看哪些書 瀏覽:268
貨車刷數據看哪裡知道符合不 瀏覽:102
唯品服飾代理怎麼做 瀏覽:173
程序和實體的關系如何理解 瀏覽:896
什麼叫職業通用技術 瀏覽:674
設置里的數據漫遊是干什麼的 瀏覽:790
美國上市交易所哪個好 瀏覽:640
怎麼做電子表格如何統計數據 瀏覽:183
超市如何讓別人使用我們的小程序 瀏覽:267
角膜塑形護理產品有哪些 瀏覽:135
銀行的數據怎麼可以清理 瀏覽:39
銷售食品飲料還有哪些代理 瀏覽:758
如何用戶主動復購你的產品 瀏覽:807
wps的excel表格如何進行數據對比 瀏覽:634
這次疫情對市場有什麼影響 瀏覽:645
紅米手機外部apk程序怎麼安裝不了 瀏覽:816
s925在市場上價錢多少 瀏覽: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