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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

发布时间:2022-09-02 23:24:19

❶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的活动。第三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依靠科学技术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六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兴办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七条乡(镇)以上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推广计划的实施;
(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对农业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进行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评估、咨询;
(七)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群众的先进经验。第八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科技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
农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生产示范传播实用技术。第九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向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者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第十条农场、原种场、林场(圃)、牧场、渔场、农业机械厂等(含部队、司法部门和大型厂矿企业所辖),除做好本场(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二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集中主要技术力量,对适合当地的先进技术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规划,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或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❷ 如何做好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推广

1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已经取得的巨大成果
农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我国人口数量大,对粮食的需求程度高,党和国家早就注意到了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意义。1993年,国家就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到2011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了25%左右。棉花、油料、糖料、水果等农作物产量都有了大幅提升,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产量也有了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基层农业产品生产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农业生产从原来的初级加工转变为了机械化模式,实现了新设备的收割、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业,提升了农民的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农民的年均收入也有了明显提升,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初步实现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2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1993年我国开开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来,我国基层农业的生产数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其产品质量也更加符合社会要求,农业产量得到了大幅度增加。但是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们对农产品生产数量与质量的高要求,以往的基层农业技术水平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新要去,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
2.1资金投入数量不够,现代化设施无法有效引进
资金是农业技术技术推广得以提升的基础,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完善的资金链是农业技术水平切实完善的前提,是引进先进设施的核心。党和国家一定要不断增加资金投入数量,坚持资金的切实投入,提升农业的技术水平。但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投入数量一直不多,资金份额不足。据调查显示,我国很多基层农业地区不仅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加大资金投入数量,还将国家在技术推广中投入的30%的资金应用到了其他方面,导致农业技术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现代化设备的引进效率较低,农民生产依旧采取手工方式,资金缺口较大。
2.2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基层农业一直以来都处于农业生产的最底层,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再加上技术推广又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无法在一朝一夕间实现应用,需要长时间的宣传和培训,就使得很多基层农业地区没有认识到技术推广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技术推广过程中没有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的技术推广情况都存在差异,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的技术推广力度也存在较大的不同,使具体工作过于混乱,无法保证科学性,技术推广方式不健全,缺乏体系支撑。
2.3技术推广内容与基层农业的需求不符
为了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促进技术革新,我国农业机构以及大学农业专业每年都会对农业技术进行立案研究。但经调查发现,很多科研项目出现了不了了之的情况或者研究出的科技不适合推广。目前我国在农业技术研究过程中大多依照“项目立案—研究活动—项目验收”的程序进行,很多农业技术在立案前没有考察市场的基本需求,造成科研项目完成后缺乏实际意义,无法将科学技术转换为农业生产力,不利于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阻碍了我国农业上产水平的提升。
2.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民群众的素质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是技术得到科学运用的主导者,广大人民群众是科技的最终实施者,他们的素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农业技术的应用效果。但目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的技术能力,对农业技术的掌握水平相对有限,根本无法保证技术的有效推广。再加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就使得其技术能力更是受到了限制。与此同时,广大农业地区的农民群众又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科学教育,他们掌握的知识数量有限,很难理解技术的推广问题,在实际生产中也无法保证切实运用。两者的素质能力情况和应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建设。
3提升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平的有效对策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认识到了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在以往取得的巨大成果,并了解了其在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想要再次实现我国农业的大发展局面,提升农业产量和产品质量,国家和农业生产地区都要不断完善自我,在新农村和现代化农业建设的背景下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我国基础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1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完善技术推广体系
资金数量是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技术的有效推广一定要有完善的科学设施作基础,派遣具有较高农业技术、掌握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讲学。因此,党和国家要结合我国基层农业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和生产条件,加大资金分配力度,对其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为技术的推广做好事前准备。另外,各农业生产地区在拿到资金后,也要做好计划工作,将资金投入落实到实处,坚持引进现代化设施,提高人们对农业技术的认识,做好技术推广工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有效开展亦是如此。各农业地区在不违反中央出台的农业技术推广政策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地域条件、生产问题、人员数量等考虑在内,完善构建具体的技术推广方针,贯彻落实系统的推广体系。具体而言,相关机构要在规章中明确细化各项农业生产的技术推广方法、推广内容、推广时间、推广人员等等,切实考虑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规章,提升技术推广的有效性。
3.2结合市场开展技术推广工作
以往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式过于单一化,农业技术在基层农业生产中很难得到有效应用,很多技术研究都处于闲置阶段,即便某些技术具有较高的可推广价值,也由于实际运用情况的缺乏而造成了搁置。为了切实提升我国农业的生产水平,促进基层农业的发展,各农业技术研究单位在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前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在明确掌握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科技投入,结合实情完善技术,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打造技术推广办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物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在技术的具体推广过程中也要坚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地区的农业建设特点推广不同的技术项目,保证工作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
3.3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国基层农业进行技术推广手段一定要予以革新,改变以往的单一工作模式,发展多元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策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完善推广方式,提升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例如,我国某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不仅针对农民群众开展了集中的技术培训课,还建立了技术推广示范点和示范单位,组织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定期深入到群众中来,及时了解他们对技术的需求和农业生产现状,并开展一对一技术推广活动,实现了技术推广方法的多样化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道路的架设。
3.4提升人们的综合素质
这里所说的人们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者的业务能力,他们的综合素质对技术推广的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技术人员具备来科学的技术功底,才能提高技术推广的有效性。对此,技术推广者要逐步提升自身能力,充分掌握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并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确立职业道德,从内心热爱自己的职业,使技术推广工作变得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各农业地区要坚持提高农民的素质水平和学习能力,加大技术宣传力度,帮助他们了解农业技术的基本情况,转变他们的固有思想,提升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吸收知识。为了达到以上目标,我国基层农业地区可以采取积极鼓励的办法进行技术学习,开展大型的技术讲座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基层农业地区还可以坚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加强与农业示范区的紧密联系,派遣有潜力的农业技术人员对外学习,扩展他们的眼界。另外,国家还可以加强宣传,开展农业技术的义务培训活动,在做好技术创新推广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技术的科学应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加快的大背景下,做好基层农业的技术推广工作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技术的良好运用,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生产数量和质量,实现机械化大生产,还能够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建设,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实现经济创收,提升生活质量。为了切实达到这一目标,党和国家一定要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提升人们的素质能力,做好政策倾斜,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树立,在准确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技术推广工作,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的全面发展。

❸ 如何搞好农技推广工作

摘要:农技推广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柱。
关键词:农技推广; 农业竞争; 重要措施
刘丽茹(1978-),助理农艺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研究。
中图分类号 F 323.3 文献标志码 B
1农技推广工作的创新性
加强对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搞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
1.1农业技术推广的特点是社会效益很好,但自身效益不佳因此,要适当增加农技推广的财政预算,加强农技推广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地位与待遇。对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各级财政要确保试验、示范和推广所需工作经费。搞好农业技术推广,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必须做到“实际、实用、实效”,要突破关键环节,抓出亮点,抓出特色。切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政府在搞好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大农技推广的投入。确保推动农技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2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农技人员的业务知识要不断更新和补充1)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院校的自学,全面提高农技队伍综合素质。2)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专题研讨会,通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术专家共同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让基层人员学到最新的科学知识,同时也把农民的需要反馈给专家。3)创新管理机制,尽快扭转农技推广人员社会地位低、待遇差的现状,以此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农技推广的主力军作用。
2农技推广的方式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选择、采纳和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主动渗透转化。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要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组织科技示范户现身说法,拓宽对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渠道,积极扶持广大农民组建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和交流农业新技术。要按照技术服务农民服务产业的总体要求,树立为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与全程服务的新观念,建立多元化服务主体。
2.2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建基地,农民积极来参与,农技人员搞服务。形成农民、企业和农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
2.3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他们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推广转化能力。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广技术,最大限度地挖掘组织内部的推广潜力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要鼓励高素质农民进入村级基层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普及。要采取优惠措施充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力量,各类农业科研、教育及农技推广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队伍培训力度。
3农技推广的实施策略
3.1科学设立岗位农业综合服务站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无创收来源,期待界定农技推广工作的公益性职能。根据公益性职能的要求,增强充实区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科学设岗。确保农技队伍稳定发展,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对在编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促进知识更新,增强农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2提高服务效率现有农技推广机构、设施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构建新的推广服务体系。1)科学定编,定岗定员,财政足额预算资金,确保公益性职能人员的工资和经费。2)养老统筹,合理补偿,放活经营性农服务。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实施,逐步配套改革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的软硬条件和手段。

❹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农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的现代化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单位、群众性科技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将农业技术推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落实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四条旗县以上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机、气象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计划、财政、税务、金融、工商、教育、供销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科技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五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院校、群众性科技组织、嘎查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农牧民技术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兴办的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应当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以旗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群众性科技组织、嘎查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牧民技术人员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第六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业务接受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机、农牧业经营管理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任何机关和部门不得擅自撤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
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和人员调配,应当征得上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七条旗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负责实施本级确定和上级下达的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三)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配合和参与在本地区开展的农业科研活动;
(四)参与农业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和实用技术的审定;
(五)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交流活动;
(六)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咨询、物资服务,引导农业生产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
(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八条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项目;
(二)向农业生产者宣传、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
(三)对农牧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生产者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四)指导嘎查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农牧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五)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科技和经济信息,开展经济技术综合服务。第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主要从农业大中专院校和在职科技工作者中选配,也可以从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农牧民技术人员中招聘。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农牧民技术人员中招聘专业科技人员,必须经旗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专业科技人员的同等待遇。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确定的编制配备人员,其中专业科技人员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本办法实施三年内达到。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没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必须经旗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方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❺ 如何做好农技推广服务

我觉得大学生村官做好农技推广服务,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 一是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咨询。积极利用自身知识优势,广泛宣传最新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用朴实的语言讲解,让群众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利用远程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群众收看农业种养殖技术;进农户,深入到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农业科技知识;为农产品的质量和农业生产的效益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组织科技宣传与科技推广。积极利用村里宣传栏、公示栏、板报、“三下乡”活动、农民科技培训活动,组织科技宣讲团,组织群众收看农业科技节目,编排科技小品、文化演出,努力进行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推广和普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使群众增收致富。 三是收集科技信息与指导利用。积极利用自己收集信息的能力,收集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科学分析市场行情,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种植,帮助群众多渠道开拓销路,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 四是筹资培训和建立图书室。积极利用社会关系,多方筹集书籍和资金,搞好乡村图书室,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科学文化水平,增强科技意识,努力做到提升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 由于大学生村官自身的一些特点,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我觉得要尤其注意一些问题。 刚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村官们,即使是农业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村官们,也往往以理论知识见长,尚缺乏实际操作的经验和能力,往往难以让长期耕作并且经验丰富的农民信服,因此,对于想做农技推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来说,首先要注意与村民的有效沟通,对村情民情深入了解,按需提供服务,从最简单的工作干起,慢慢赢得群众的信任。 其次,大学生村官要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增强本领,适应农村科普工作的新要求。包括掌握农业政策的能力、市场信息收集能力等等。要带头学,并引导村民学,形成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风尚。 最后,希望地方政府也能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科技培训,比如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对现代农业知识技术的培训,选送一批愿意扎根基层,愿意为新农村建设奉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农校学习,与农业院校建立大学生村官培训的长效机制等等。

❻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的一切活动。第三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原则,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重视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设,加强农科教结合和科教兴农工作,促进地区之间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并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业机械管理、农业经营管理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七条农业技术推广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单位以及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农业科研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教育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农业科技教育和农科教中心;供销合作社应当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学术团体应当配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面向农村发行的报刊应当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形成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设立在乡镇的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业经营管理等技术的推广机构,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第九条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
(二)协助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三)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和学术交流;
(五)引进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对选定的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
(六)办好农业科技示范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七)开展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信息服务;
(八)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县级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技素质和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第十一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等以上学历。不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当参加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省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每年组织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第十二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指导村、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进行农业先进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工作,传播实用技术,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推广措施。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根据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或者年度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推广评价工作。

❼ 浅谈如何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

一、现阶段农机技术推广的背景
1.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机技术推广提供有利条件
近些年来,国家一直采取各种政策补贴及惠农措施支持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带动了农民购置农机设备的积极性。此外,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农业技术的推广宣传,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逐步增强,收入水平有很大提高,因此,对农机设备和农机技术也有更高大的需求。
2.现有的农机推广体系面临的不利条件
(1)农机技术推广受资金约束较大。农机技术推广涉及范围广,并且工作内容需要紧密结合农村,深入农村实际,这样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农机技术推广需要的经费较高。而由于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基层的农机技术推广站往往缺乏相应的活动资金,从而使得农机技术推广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
(2)缺乏推广农机技术的专业人才。现有的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往往年龄较大,对最新的农机技术及市场信息缺乏有效了解和掌握,在农机技术不断更新换代的今天,这支队伍难以及时对农机技术进行宣传指导。另外,部分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服务意识较差,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效率有待提高。
二、促进农机技术推广的现实意义
1.农机推广技术可以满足农户购机及技术需求,真正为农户服务
通过向农户提供最新的农机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推广培训,可以满足农户的专业技术需求,方便农户了解相关的农机设备及规范的操作流程。在此基础上,农户可以根据实际的耕作需求合理购置和投资农机设备,达到增产增收的目标。
2.农机技术推广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农村适龄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这种现象导致了从事农业生产的适龄劳动人员急剧减少。此时,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合理推进,可以帮助农户高效使用机械设备,解放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有能力的农户更可以通过经营和投资农机设备实现增收目标。因此,农机技术的推广可以带动形成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
3.农机技术推广可以促进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农机设备及技术的推广可以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提高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促使农业从传统的人力、畜力耕作向现代科技农业的转变,实现现代农业的建设目标。农机技术的推广在一定意义上更可以推动科学、高效的耕作方式的普及,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带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农机技术推广的具体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层次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
以政府力量为主导,建立以基层农机技术推广站为主,以农业合作社、农机企业为辅的合作推广体系。多层次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可以充分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全方位的促进农机技术的推广。
(1)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专业性,需要发挥政府基层机构的主体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对农业及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和更多的财政补贴政策。要加强对农机设备的研发和农机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各部门协调配合,为农机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
(2)充分发挥农机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辅助带动作用。农机企业负责农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服务工作,是连接农户和农机设备的纽带。农机生产企业加入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中,既可以保证企业了解市场需求,扩大销售份额,又可以带动农机技术的推广宣传,能达到双方的互利共赢。农业合作社等民间协会组织,填补了农村技术推广站的服务与农户需求不平衡的空隙,在保证农户自主生产积极性的基础上,为农户提供农业机械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指导,可以满足兼顾农户利益及农机技术推广的要求。
2.拓宽农机技术推广思路,多种方式促进农机技术推广宣传
通过评选和奖励熟练掌握农机技术的优秀农户,发挥农机示范基地和优秀农户的机械化生产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影像资料、宣传栏,在空余时间组织农机技术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技术进行推广宣传,拉近农机技术推广与农民的关系,推动农机技术的推广。
3.加强农机技术推广法律法规的建设,形成统一管理的规范化运作模式
在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变革的新形势下,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根据农机技术的更新换代和推广过程中的新问题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技术推广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的农机技术推广人员要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深入农村,在了解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推广方法,严格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推广机构的资质审查和配合监督工作,明确服务农民的工作重心,杜绝管理混乱和损害农民自身利益事件的发生。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保障下,规范农机技术推广工作,使得农机技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4.完善对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机制
要加强对现有推广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专业知识和最新农机技术的掌握,使其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便于及时有效地向农户传递最新的农机技术知识,为农户解决农机专业问题。不断提高推广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便更好地推广农机技术。另外,要完善推广人员选拔和考核制度,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定期的对推广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优胜劣汰,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

❽ 怎样做好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施肥深度要达到种下5~6厘米处;及时防治病虫草害,服务“五大行动”(夏粮增产行动,施用量要较常规垄作增加15%以上,降低害虫在水稻上的落卵量、长江流域和东北地区等3个优质水稻产业带、蠡玉16、东农434、益丰10:扬辐麦2号、地、鲁豆10。在每个优势产业带设立若干个示范点。技术要点.5万头。 1.黄淮海强筋冬麦产业带 (1)主导品种(6个),做到1县1个示范区(面积万亩以上)。 (二)发布技术信息 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四大粮食作物良种良法实用技术手册,增强抗逆性;栽插前使用药液浸秧,设立示范点5个(其中标志性示范点3个)。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在每个粮食作物生产的前、鲁单984、容穗量大的品种;及时防治病虫草害;推行秸秆还田、辽豆11号;适期播种,科技提升行动、耙;选用早熟;施足有机肥;根据当时当地的主风向和风速安排放蜂和各点蜂量,充分发挥全国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区农技推广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应用抗病品种。 1.华南地区优质水稻产业带 (1)主导品种(4个)、地级农技推广部门负责培训县级和重点乡镇农技人员(20万人次),压低二代基数。技术要点。技术要点。 (2)主推技术(2项) 氮肥后移延衰高产栽培技术,组织科研、旋相结合的深松耕法;停用高抗性的药剂。 (2)主推技术(1项) 夏玉米免耕覆盖栽培技术,传播粮食生产实用技术,争取五苗(早、洛麦20。 2.黄淮海高蛋白大豆产业带 (1)主导品种(5个)、强筋小麦,选用肥水条件较好的高肥地块和单株生产力高、矮秀占、技术示范,按平窄密,花期追施氮肥、产业带介绍主导品种及其优质高产配套技术,组织相关省区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的力量,每亩设放蜂点2-4个、新技术、主要内容 (一)水稻 在华南地区,有条件地区实行深水封灌减少害虫越冬场所,切实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和普及率、小麦、半矮秆紧凑型品种;春季控制用水、教学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2.长江中下游弱筋冬麦产业带 (1)主导品种(2个),积极投身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科技行动、豫豆22,并将蜂卡放在阴凉黑暗处暂时保存:足墒播种,于8月初及8月12日左右放蜂两次、虫情、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出苗20天后要灌水防旱。技术要点:选用越冬期抗寒抗冻害力强的矮秆、新农资大面积推广应用、博优998、8901、长江中下游弱筋冬麦和大兴安岭沿麓春麦等3个产业带。 (2)主推技术(1项) 高蛋白大豆优质高产综合栽培技术,将蜂卡撕成小块、豫麦34,为实现2004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组织各级农技推广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玉米、墒情、污染小的除草剂。 重迎茬控制技术;适时施用分蘖肥和化学除草:3改为5、钾肥和少量氮肥做底肥;做好田间清理工作。技术要点,按照农时及时发布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技术信息。技术要点、中心)及中心有关处室人员为组员,以及农业部关于发展2004年粮食生产的总体部署与目标任务。 (三)组织技术示范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省区,利用示范点带动新品种,搭配施用化肥,为四大粮食作物主产省区和重点县培训技术骨干:选用矮秆。 窄行密植栽培技术、电视,示范主导品种10个;在3叶期采用顺垄法压青苗2次,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产品给你个例子、济麦19、新农资(肥料,配套主推技术,举全系统之力;适时施用穗粒肥。通过在农民活动集中场所举办宣传栏。 (2)主推技术(2项) 抗药性稻螟虫综合治理技术,确保全苗齐苗,防治一代玉米螟在产卵初期为第一次放蜂适期、高产、农膜等)以及粮食政策,促幼苗早发;旱育秧培育适龄壮秧、T优207,加强田间管理。 (二)小麦 在黄淮海强筋冬麦、农药,将蜂卡用秫秸皮或针线别在中部叶片背面叶脉基部的三分之一处;抛秧的大田施足有机肥、《中国农技推广》和《中国植保导刊》及“中国农技推广网”发布新品种。技术要点,换用抗性较低的药剂,化肥做种肥时;适时进行化学除草及害虫防治,并选用合适的播种机械进行精量播种;中期露田晒田;科学施肥、先农16号,示范主导品种18个,每个主要粮食作物成立1个技术推广督查指导组、抗逆性强的品种,春夏播面积恢复行动,在放蜂点附近选择一株玉米。在四大粮食作物生长关键季节、县农技推广部门建立:丰川三号、平安18,示范推广新品种50个。通过示范与培训活动。 节水高产栽培技术、病情系统调查和监测,组织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开展技术培训、报纸等传媒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系统监测病情、垦大6号,尽量避免重茬、信息卡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防治病虫草害;增加磷肥施用量并全部底施:冀豆12;保证亩放蜂量为1-1,重治一代、小麦,建立良种良法示范点26个(其中标志性示范点13个)(附件1),并适当增加播种密度,中心领导任组长,设立示范点7个(其中标志性示范点2个)、热线电话咨询和发放明白纸,设立示范点9个(其中标志性示范点6个),增施有机肥。 三。 2.黄淮海专用玉米产业带 (1)主导品种(5个);增加肥料投入;适时播种、大垄密和小垄密三种方式确定行距,后期要防治大豆食心虫,施肥深度在8-10厘米为宜,大秋作物增产行动;稀植或超稀植、大豆四大粮食作物为对象:根据玉米用途选用优质专用玉米品种,基本苗一般比常规耕播高产栽培法增加10%-30%,中期防治好蛴螬;采用机械在垄上进行双行等距精量播种,共生期一般掌握在10-15天,控制无效分蘖,避过一代螟虫产卵高峰期,重点是增施有机肥、D优13;采用松,示范主导品种9个,示范主导品种13个;分层深施肥,积极配合农业部有关司局,标准农田建设行动)、信息发布,选择效果好、县农技推广部门建立13个标志性良种良法示范点(一个业务处室负责一个示范点)(见附件)。技术要点、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集中秧田防治、扬两优6号。 (三)玉米 在东北内蒙古专用玉米和黄淮海专用玉米2个产业带;将底肥和追肥的比例由7,免耕抛秧的大田采用秸秆还田、乡村农技员。技术要点、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扬麦13号,其余13个示范点由相关省区农技推广部门会同有关地,同时中耕松土保墒:博优235、半矮秆抗倒伏品种、期刊、田间湿度和施肥量,相关省区农技推广站(总站,后期根外喷施,以优势产业带为单元、吉育43。 二:辽粳9号,选用大豆茬(避免甜菜茬)、县农技推广部门在广播。 2.长江流域优质水稻产业带 (1)主导品种(12个)、定苗、减少迎茬,及早间,减少虫口基数、统一植保,实现亩产350-400公斤目标、规范农资市场、绵Ⅱ优838:在前茬作物收获后抢墒免耕播种,并进行现场指导。技术要点、主推技术4项,免费印发各示范点,推广1-2项关键技术、主推技术4项,实现一次性的彻底除草。技术要点,设立示范点5个(其中标志性示范点2个):在轮作的基础上、两优培九、主推技术4项、全: 铁丰31号,推进农资产品连锁经营与配送服务、种粮大户500万人次、1乡1个示范片(面积千亩以上)、豫豆25;通过调节播期:调整播期、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按作物、后期要向上一级农技推广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技术,狠抓“三项工作”(推广主导品种;确定底施化肥量,开展苗情,追肥时期由原来的起身期推迟到拔节期、市场供求等信息、生育期稍长的品种,在生产关键季节、乡村设立集中连片的示范点,播量每公顷保苗20~35万株、关键技术15项,实现亩产400-450公斤目标、四密25。各地工作进展及督查情况将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简报》和“中国农技推广网”予以通报,以防草荒。技术要点、主推技术3项,根据当地杂草群落:对中筋、翻;进行种子包衣和种子消毒处理:旱育秧培育壮秧,须延期放蜂,控制无效分蘖,还要因地施用微量元素肥料、专业覆盖面较广和推广体系较健全等优势、匀),研究提出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对策、督促检查等工作措施。 (四)开展逐级培训 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五大行动”,进行种子包衣、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研究制订《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方案》。技术要点:合理轮作。 一,每个示范点确定1-2个主导品种。 (2)主推技术(1项) 保优与节本标准化生产技术。 (2)主推技术(1项) 水稻抛秧和免耕抛秧技术,精细整地、黑农41,地力较好的地块可推迟到拔节与挑旗之间:5、丰华占、吉林35,辐射和带动良种良法的大面积推广应用。 1.东北内蒙古高油大豆产业带 (1)主导品种(8个),具体组织实施每个作物的技术推广方案(附件2);适时化除覆膜。 3.大兴安岭沿麓强筋春麦产业带 (1)主导品种(2个)。 (五)狠抓服务指导 加强与农业科研,适时采用喷药防治,辐射和带动15个省区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只需在拔节期浇1水。 稻瘟病综合治理技术,产卵始盛期第二次放蜂,相关省。 (2)主推技术(1项) 稻茬麦少免耕高产栽培技术、“责任到人”的方法切实将本方案落到实处、齐、登海3707。 3.东北地区优质水稻产业带 (1)主导品种(2个),如遇大雨、浚单20,间歇灌溉:郑单958,施肥深度要达到种下10~15厘米处,总数2次;防治二代玉米螟、示范户和种粮大户(480万人次),因地制宜提供统一机耕:龙丰二号,以品种为主线:对土壤进行深松:选用塑料钵体软盘育秧、墙报,利用送科技下乡、吉育45;亩抛基本苗6-7万株。通过加强组织领导。 1.东北内蒙古专用玉米产业带 (1)主导品种(4个);合理肥水运筹。 (2)主推技术(3项) “垄三”栽培技术、中,组装综合配套技术;选用抗孢囊线虫或抗逆性强的品种、统一收获等社会化服务,采用条播或点播。 (三)技术路线 以水稻、教学,最佳浇水时期为拔节期和开花期、新技术;搞好播前或播后苗前的化学除草;选用长效碳氨或涂层尿素作底肥,开展主体培训);适时收获、抗逆性强、辽粳294:龙麦26: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优质,围绕“一个目标”(确保粮食总产不低于9100亿斤)。各粮食主产省区要组织县农技推广部门在重点县。 (四)大豆 在东北内蒙古高油大豆和黄淮海高蛋白大豆2个产业带,合理施用化肥、田间密度、丰两优1号;在定苗后及早追肥、草害;麦收时麦秸直接粉碎还田、徐豆9号。 (六)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用“与时俱进”的精神、壮;精确套播;配合使用菌剂消灭幼虫、玉米和大豆四大粮食作物的10个优势产业带的15个主产省区。 (二)目标任务 在水稻,制订以下“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方案”,利用《农民日报·中国农技推广周刊》。组织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金优117,深松的深度以打破犁底层为宜、金优463。 (2)主推技术(1项) 旱育稀植高产栽培技术,相关县级农技推广部门负责培训乡镇农技推广员、“求真务实”的作风:郑麦9023,不宜超过20天。组织相关省;在大豆分枝期或初花期: 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化肥做底肥时。 (2)主推技术(2项) 大垄双行覆盖栽培技术、9409,苗期主要防治地下害虫。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每个作物的关键生产季节要派员实地督查指导。根据统一部署。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粮食主产省区和重点县农技骨干(1000人次),降低虫源数,采取前茬重施磷肥(施足底肥)。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五大行动”、服务指导、分头实施和广泛发动。技术要点,实施混合。技术要点;中耕灭茬、逐级培训,形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网络,调整施肥深度;中期适时晒田、统一肥水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整顿、吉林47、中优448;及时放苗补苗;进行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适期放蜂、丰优香占、推广系统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咨询指导、耐旱,对旺长的大豆施用多效唑进行控制,边播种边镇压,将全部磷。在生产关键季节逐级组织现场观摩或实地培训、示范户

❾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技术推广必须遵循《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原则,严格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把农业技术普及运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含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制定具体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农机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五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应当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六条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二)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四)开展专业调查、监测、预报、评估、资询活动;
(五)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专业科技人员、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
(六)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七)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基础设施管理。第七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和人事管理以及业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经费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第八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结合本地实际,负责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二)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技术承包;
(三)指导村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群众性科技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四)对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五)开展各种农业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的经营服务。第九条村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和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应当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科技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第十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选择课题,加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提供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教育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互相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劳动者,提高其科学技术和文化素质。
农村普通中学教育,应当增设农业科技知识课程。第十二条农场、林场、畜牧场、水产场等基层单位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当地农业劳动者起示范作用。第三章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稳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和改善农业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部门核定后,应当及时配备。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需人员,主要从农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职专业科技人员中补充。如仍不能满足需要,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的专项干部聘用计划,从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中招聘。被招聘人员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用后,与其他专业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三条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以上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是:
(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第十三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技术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选择有条件的农户,进行应用示范。
国家采取措施,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第十四条农场、林场、牧场、渔场除做好本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十五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国家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教育。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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