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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產品委託質檢報告規則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12-10 04:26:24

❶ 質檢報告是什麼怎麼查詢

質量檢查報告是根據標准化的要求,對產品和工程進行質量檢測與質量監督,並加以分析研究後寫出的反映產品和工程質量情況的書面報告。

報告查詢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電話查詢。在報告上會顯示有實驗室的電話,可撥打該電話直接報上報告編號查詢真偽。

2、網站查詢。除了電話,報告上還會有相應的一個網址,可登錄網站後,輸入報告編碼查詢真偽。

3、郵箱查詢。在報告上,還有一個郵箱地址。查詢報告時可附帶上報告,向該機構查詢報告真偽。

質量檢查報告是根據標准化的要求,對產品和工程進行質量檢測與質量監督,並加以分析研究後寫出的反映產品和工程質量情況的書面報告。它是質量檢查的結果和質量信息反饋的載體。在經濟活動中,它已成為把住質量關的管理手段,成為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和實施仲裁的依據。

(1)職業產品委託質檢報告規則是什麼擴展閱讀:

質量檢查報告有如下作用:

1.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產品的質量情況,為反饋、調節和進行新的質量決策提供適

2.是全面推行質量管理,把好質量關,消除質量隱患,消除事故,確保生產和建設過程安全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

3.是維護經濟合同,保護合同人或用戶利益的重要環節。

❷ 檢驗類別一般的產品的檢驗報告分為:委託檢驗 型式檢驗 定期監督檢驗 誰能告訴我這幾種檢驗的區別

1、定義不同。

委託檢驗是指企業對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監督和判定,委託具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型式檢驗為了認證目的進行的檢驗,是對產品樣品利用檢驗手段進行合格評價。定期監督檢驗是針對特種設備製造或使用時,由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按規定的周期對其定時檢測。

2、目的不同。

委託檢驗的目的是企業驗證產品質量。型式檢驗的目的是為了認證目的進行。定期監督檢驗的目的是針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性驗證檢驗,屬依法強制性法定檢驗。

3、取樣方法和不同。

委託檢驗是由客戶報送制定的產品由檢測機構檢驗。型式檢驗是由檢測機構專人到企業成品庫中隨機抽樣,並封存該批次所有產品等待檢測結果出來。監督檢驗是針對特種設備逐個檢測。

4、檢驗范圍不同。

委託檢驗是依據委託人指定項目對送檢產品進行的評估。型式檢驗是對產品符合標準的程度進行的全面評估。

❸ 質檢報告一般包含什麼信息

一般檢測報告應有以下信息:
1)標題(例如檢測報告、測試報告、檢驗證書、產品檢驗證書等)、編號、授權標識(CNAS/CMA/CAL等)和編號;
2)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進行檢測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必要時給出實驗室的電話、電子郵箱、網站等;
3)檢測報告的性標識(如報告編號)和每一頁上的標識(報告編號+第#頁共#頁),以確保能夠識別該頁是屬於檢測報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檢測報告結束的清晰標識;
4)客戶(委託方、受檢方)的名稱和地址;
5)所用方法(含抽樣、檢驗和判定的依據)的識別(標准編號和名稱);
6)檢測物品的描述、狀態(產品的新舊、生產日期等)和明確的標識(編號);
7)對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至關重要的檢測物品的接收日期和進行檢測的日期;
8)如與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相關時,實驗室或其他機構所用的抽樣計劃和程序的說明;
9)檢測的結果,適用時,帶有測量單位;
10)檢測報告批准人的姓名、職務、簽字或等效的標識;
11)相關時,結果僅與被檢測物品有關的聲明。必要的說明,如包括客戶要求的附加信息,需對檢查情況、方法或結論做出進一步說明(包括從原來的工作范圍刪除了哪些內容)等;
12)如果檢驗的部分工作被分包,這部分的結果應明確標識;
13)附件,包括:示意圖、線路圖、曲線、照片、檢測設備清單等。
以上是優耐檢測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咨詢優耐檢測。

❹ 產品檢測報告怎麼做

產品標識是消費者了解產品情況的重要窗口,作為針織產品標識主要有八項,即:1.產品名稱2.廠名、廠址3.規格號型4.纖維成分及含量5.執行標准編號6.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合格證)7.產品質量等級8.洗滌方法。
下面介紹一下挑選內衣的主要內容:

一、產品號型
產品號型有規范的表示方法,例如175/100,即「175」表示人體的高度,「100」表示人體的胸腰圍。但目前市場上的產品號型標識並不規范,有虛碼表示方法,如「S」、「M」、「L」等,同時也存在「48」、「50」、「52」等表示方法,所有表示方法均不是產品的實際規格尺寸,因此消費者在產品規格的選擇上應以產品的實際規格尺寸為主,產品上的規格號型表示僅僅是向消費者提供一個參考信息。由於產品的生產企業不同,以「S」號為例,產品的胸圍可能在85cm―95cm之間,有10cm的偏差,僅以產品的號型標識為准可能出現衣不合體的情況。

二、纖維名稱及含量
「棉、毛、絲、麻」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天然纖維,滌綸、腈綸、丙綸是化學纖維。而在近一兩年中,在內衣尤其是保暖內衣更多地涌現出「莫代爾」、「天絲」、「竹纖維」、「萊卡」、「維勒夫特」等化學纖維新名詞,這些化學纖維實際上是化學纖維外來語的譯音或商業名稱。「莫代爾」、「天絲」、「竹纖維」均屬於高濕模量纖維或新型纖維素纖維,它們都是化學纖維。提起化學纖維,一些消費者就不十分認可,其實上述纖維都是內衣原料中的上好原料,這些新型原料的使用,使織物表面光澤度較好,柔軟,垂度也非常好,因此織物風格大為改善,面料的手感、感觀度有很大提高,不但提升了產品檔次,也提高了產品的品位,尤其是超細旦丙綸纖維,導濕排汗性能很好,纖維熱阻高又是很好的保溫材料,人們穿在身上感覺舒適。但就目前情況看,新型纖維素纖維或高濕模量纖維的縮水率偏大,也容易起球,消費者應有足夠的認識,因此在穿著或洗滌上多注意。

三、產品做工的選擇
訓練有素的企業加工的產品,縫跡圓順,橫平豎直,不能存在起皺的現象,更不能有漏縫的問題,對於縫跡處仔細觀察是否有針洞,也就是纖維斷裂現象,由於針織品的脫散性很強,一旦出現針洞,很快形成破洞,影響產品的服用性能。其次是產品各個部位的對稱性,如兩個肩寬、兩個袖長(或褲長)、左右肋縫等應一致,色澤上主附料顏色應一致(除特殊設計外)。

四、面料的選擇

面料是構成產品的主體,就棉紗而言紗線支數越高越好(或紗線號數越小越好),紗線支數越高,說明紗線越細,面料的絲質感越強,穿著就越舒適。其次面料的紋路歪斜問題,任何面料的直橫向紋路都不可能十分垂直,這是因為針織工藝所造成的,但是紋路歪斜不能過大。紋路歪斜過大,產品穿著水洗後會引起扭曲變形,影響服用。

五、保暖內衣的保暖性能

保暖內衣的保暖效果主要體現在低溫狀態下減少人體熱能的散發,同時有效地阻止外界冷空氣對人體的侵襲,對成衣而言主要取決於纖維的種類和面料的組織結構及平方米克重,相同條件下熱阻高的纖維製成的面料,保暖效果較好。如羊絨、羊毛、超細旦丙綸、棉等。但是保暖效果是一項綜合性指標的體現,面料的組織結構對保暖效果影響很大。織物厚或蓬鬆度高的織物往往保暖性能較好,同時織物中靜態空氣含量高。靜態空氣是很好的隔熱物質,能有效地阻止人體與外界的冷熱交換,因此體現了較好保溫效果。

六、建議消費者購買產品最好到大中商場,因為大商場有信譽做保證,消費者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產品質量一旦出現問題,可通過商場進行協調解決。

七、以上所述均是產品外觀質量問題,產品的內在質量單從產品的外觀上一般是很難知道的。如纖維含量的准確性、顏色掉色情況、縮水率、對人體構成傷害的甲醛含量等。消費者購買產品後一旦發現上述問題可到當地的產品質檢機構進行檢測。
最後再向消費者在產品的使用上提一建議,因為目前所有標准對針織內衣產品均不考核耐光色牢度,所以產品洗後的晾乾最好選擇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以免產品顏色發生變化,影響您的穿著。

❺ 商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根據我提供個資料,自己試著寫寫啊!
我國食品商品質量的基本要求~
質量主要有以下三項基本要求:
(1)食品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質量要求。
(2)有營養價值;
(3)有較好的色、香、味和外觀形狀;
如果食品中的營養物減少了或者發霉變質了,那麼這種食品就降低或失去了應有的食用價值。發生這類現象除了生產、加工、貯藏、運輸、銷售不當以外,就是摻假、摻雜、偽造所造成的。

食品的基本要求:食品的安全衛生和必要的營養。其中食品的安全衛生性是食品的最基本的要求。

從事《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重點產品目錄》中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還應當申請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環境條件要求

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主要包括食品生產企業周圍不得有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生產車間、庫房等各項設施應根據生產工藝衛生要求和原材料儲存等特點,設置相應的防鼠、防蚊蠅、防昆蟲侵入、隱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質量安全。

生產設備條件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

加工工藝及過程的基本要求

食品加工工藝流程設置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工藝和生產過程是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環節,工藝流程式控制制不當會對食品質量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使用原材料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均應無毒、無害,符合相應的強制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有關規定。

人員的基本要求

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因各類人員工作崗位不同,所負責任的不同,對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對於企業的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技術(技能)培訓,並持證上崗;對於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規定的資格,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要求。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特別是生產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產品儲存和運輸的基本要求

企業應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產品在其貯存、運輸的過程中質量不發生劣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的成品必須存放在專用成品庫房內。用於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在運輸時不得將成品與污染物同車運輸。

檢驗能力基本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對於不具備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必須委託符合法定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出廠檢驗。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屬於強制檢定范圍的,必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內方可使用。

質量管理基本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建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在質量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對質量有影響的部門、人員的質量職責和許可權以及相互關系,規定檢驗部門、檢驗人員能獨立行使的職權。在企業制定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中應有相應的考核辦法,並嚴格實施。企業應實施從原材料進廠的進貨驗收到產品出廠的檢驗把關的全過程質量管理,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適應的考核辦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出廠,實行質量否決權。

產品包裝基本要求

產品的包裝是指在運輸、儲存、銷售等流通過程中,為保護產品,方便運輸,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採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包裝的總稱。用於食品包裝的材料如布袋、紙箱、玻璃容器、塑料製品等,必須清潔、無毒、無害,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准要求。

產品標識的基本要求

食品標簽的內容必須真實,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相應產品(標簽)標準的要求,標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配料表、凈含量、生產日期或保質期、產品標准代號和順序號等。裸裝食品在其出廠的大包裝上使用的標簽,也應當符合上述規定。

出廠的食品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並加印(貼)食品市場准入標志。(來源:食品夥伴網)

食品的安全性是以食品衛生為基礎,食品安全性包括了衛生的基本含意。即「食品應當無毒、無害」,是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攝入可食狀態下是食品,不會造成對人體的危害。

中國法律對食品安全衛生質量基本要求的規定為: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將「食品衛生(食品安全)」定義為:為防止食品在生產、收獲、加工、運輸、貯藏、銷售等各個環節被有害物質(包括物理、化學、微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於人體健康,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強調保證食品衛生的首要問題,並不是單純解決吃得好不好,精細與粗陋的問題,而是解決吃得干凈不幹凈,有害與無害,有毒與無毒的問題,也就是食品安全與衛生的問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從源頭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以及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的職能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是指經過工業加工、製作的、供人們食用或者飲用的製品。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進出口食品按照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條 食品的質量安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滿足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第四條 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含個體經營者),必須按照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以下簡稱「必備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並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後,方可出廠銷售。

企業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加工相應的食品。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為無證生產。未經檢驗合格、未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的食品不得出廠銷售。

第五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向國家質檢總局和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舉報。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備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以輻射加工技術等特殊工藝設備生產食品的,還應當符合計量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 食品加工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准組織生產。食品質量安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強制性標准要求,無強制性標准規定的,應當符合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要求。

第十三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食品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第十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不具備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必須委託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出廠檢驗。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在生產的全過程建立標准體系,實行標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崗位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考核,嚴格實施質量否決權。

鼓勵企業根據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標准和技術規范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者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六條 用於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對食品無污染。食品的包裝和標簽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裸裝食品在其出廠的大包裝上能夠標注使用標簽的,應當予以標注。

第十七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第三章 食品生產許可

第十八條 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開展本轄區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受理、企業必備條件審查、產品質量檢驗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授權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承擔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和審查等具體工作。

第十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地域管轄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到所在地的市(地)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企業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取證產品。

新建和新轉產的食品企業,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制條件外,任何單位不得另行附加條件,限制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條 省級、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接到企業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組成審查組,完成對申請書和資料等文件的審查。企業材料符合要求的,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企業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通知企業在20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第二十一條 對於書面材料審查合格的企業,審查組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規則,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企業必備條件和出廠檢驗能力的現場審查,並對現場審查合格的企業,由審查組現場抽封樣品。

第二十二條 審查組或者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後10個工作日內(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收到樣品後,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必備條件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而符合發證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對審查報告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匯總符合發證條件企業的材料,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國家質檢總局。

第二十四條 經必備條件審查或者發證檢驗不合格而不符合發證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向企業發出《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並說明理由。自《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企業原《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自行作廢。企業自接到《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立即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第二十五條 國家質檢總局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上報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材料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批准。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公告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單。

第二十六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批准,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發證條件的生產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副本的工作。

第二十七條 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的食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已獲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出口食品衛生注冊證、登記證的企業,或者已經通過HACCP體系認證、驗證的企業,在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時,免於企業必備條件審查。

獲得國家質檢總局認定的食品認證企業,在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時,按照不重復的原則,簡化或者免於企業必備條件審查。

第二十八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5年。不同食品其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在相應的規範文件中規定。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換證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規定的申請程序進行審查換證。

第三十條 對食品生產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的市(地)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年審申請。年審工作由受理年審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年審合格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在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副本上簽署年審意見。

第三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食品原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開發生產新種類食品的,應當在變化發生後的3個月內,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受理變更申請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審查企業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產企業必備條件的要求。

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時,應當在變更名稱後3個月內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妥善保管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因毀壞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產許可證證書遺失或者無法辨認的,應當及時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刊登聲明,同時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企業補領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按規定辦理補領證書手續,並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採用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數字編號方法。QS為英文Quality Safety的縮寫,編號前4位為受理機關編號,中間4位為產品類別編號,後4位為企業序號。凡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企業必須在產品的包裝和標簽上標注生產許可證編號。

QS**** **** ****

獲證企業序號

產品類別編號

受理機關編號

第四章 食品質量安全檢驗

第三十四條 對用於生產加工食品的原材料、添加劑、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於食品生產加工及包裝。食品出廠必須經過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廠、銷售。

第三十五條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具有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可以自行檢驗其生產加工的、屬於食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內的食品。國家對於某些特殊食品的檢驗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實施自行檢驗的企業,應當每年將樣品送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比對。

第三十六條 承擔本辦法規定的食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必須具備法定資格和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經過計量認證、審查認可或者通過實驗室認可,方可承擔食品法定檢驗和委託檢驗任務。

第三十七條 不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委託國家質檢總局指定並統一公布的檢驗機構進行食品出廠檢驗。

第三十八條 承擔食品檢驗和抽樣的單位及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有關的產品標准和技術法規等要求實施產品抽樣和檢驗。

第五章 食品質量安全標志

第三十九條 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廠前必須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沒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四十條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是質量標志,表明食品符合質量安全基本要求,以「質量安全」的英文名稱Quality Safety縮寫「QS」表示。

第四十一條 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以下簡稱「QS標志」)的式樣(見附件)。

第四十二條 企業使用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表明其產品經檢驗合格,符合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企業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其出廠食品經自行檢驗或者委託檢驗合格的,應當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加印(貼) QS標志。

使用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時,可根據需要按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由食品生產企業自行加印(貼)。

第四十三條 加印(貼)QS標志的食品,在質量保證期內,非消費者使用或者保管不當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生產者、銷售者根據各自的義務,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章 食品質量安全監督

第四十四條 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保證持續穩定地生產合格的食品,並接受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和管理。食品銷售企業,應當檢查所出售的食品是否具有QS標志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第四十五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食品的特點,定期對食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的必備條件、是否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以及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的使用等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其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應當書面通知企業限期整改,並且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定時期內由指定的檢驗機構對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加嚴檢驗。

第四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陳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原材料、添加劑及包裝材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其在采購食品原材料時,是否向供貨單位索取合格證明,或者自行檢驗、委託檢驗合格。

第四十七條 使用新資源、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生產加工食品,或者利用新的原材料進行食品包裝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在投產前進行質量安全檢驗,必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質量安全檢驗證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上述新材料的使用進行監督。

第四十八條 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食品檢驗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驗結果與實際不符的,應當追究相關檢驗機構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企業對監督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檢驗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組織該監督檢驗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上一級管理部門提出復驗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委託法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並應當自受理復驗之日起10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復驗結果為終局結論。

第七章 審查人員和檢驗人員

第五十條 從事企業必備條件審查工作的審查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熟悉並從事過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或者熟悉並從事過食品生產或者檢驗工作,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承擔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工作。

第五十一條 食品檢驗人員應當具有規定的學歷或者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質量專業初級資格),從事過食品檢驗或者相關專業的檢驗工作,並經考核合格,方可承擔食品質量檢驗工作。

第五十二條 國家對從事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審查的人員實行資格管理制度,對食品檢驗人員實行職(執)業資格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檢驗人員需持證上崗。未經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相應的審查或者檢驗工作。

第五十三條 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統一制訂審查人員和檢驗人員的考核標准及培訓教材,統一培訓師資人員,統一組織審查人員、檢驗人員考核發證。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審查人員和檢驗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十四條 國家質檢總局對審查人員和檢驗人員的資格實行注冊管理。注冊有效期為3年。在注冊有效期內,審查人員和檢驗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統一要求,接受相關的繼續教育。

第八章 罰 則

第五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或者銷售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限期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出售和未出售的食品)貨值金額15%至2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一)未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的;

(二)委託無證企業生產加工食品的;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而繼續生產的;

(四)超出許可范圍擅自生產的;

(五)銷售無證產品的。

第五十六條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按規定在食品包裝上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和加印(貼)QS標志的,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 偽造、冒用食品生產許可證及QS標志的,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轉讓或者塗改生產許可證編號或者標志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按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十八條 企業未按時進行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申請而繼續生產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 使用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六十條 食品生產企業不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且未按規定進行委託出廠檢驗而擅自出廠銷售的,或者食品生產企業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而未按規定實施產品出廠檢驗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或者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六十一條 企業或者檢驗機構的檢驗、檢測儀器屬於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屬於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食品質量安全不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六十三條 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存在摻雜使假等行為的;由於產品質量安全原因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在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中,質量安全指標連續2次抽查檢驗不合格的;企業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後果和情節嚴重的,由發證部門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四條 檢驗機構違反本規定,偽造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處罰,並取消其承擔檢驗任務的資格;取消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證、審查認可資格。

第六十五條 從事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從事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給予警告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從事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的資格。

第六十六條 審查人員、檢驗人員在工作中不科學、不公正地履行職責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或者調離崗位及其他必要的行政處分,直至取消上崗資格。

第六十七條 企業、檢驗機構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發證和行政處罰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八條 企業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委託進行的產品質量檢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費用。收費標准按照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質檢總局網站)

給你個範例吧!~也許對你有作用哦!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索尼數碼相機遭遇質量門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5-12/19/content_3939366.htm
商品質量檢驗方法

http://www.lib.fe.e.cn/zjfg/zzfd/gsgl/glsw/GLSW/JMWLSPJBJQ/SPZLJYGL/1002.htm
產品質量檢驗工作探討(一)
http://www.86qiye.com/famen/187/190/2006_04/178689_1.html

❻ 產品如何做質檢報告,做下質檢報告要花多少錢

(1)產品如何做質檢報告首先:質檢報告要去質量技術研究院辦理,每個地方都有,如果嫌麻煩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質檢,只要獲得CMA和CNAS的都是認可的

(2)做下質檢報告要花多少錢質檢報告費用不等,針對不同的產品和檢測項目有200到1500不等的費用,具體需要提供產品樣品。

產品如何做質檢報告

❼ 質檢報告如何辦理以及辦理要求

1.產品等級
1)應按所執行產品標准中規定的等級系列標注,如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2)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次品、不合格品、不能籠統地標注為「三等品」或「等外品」上市銷售;
3)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中無等級規定的產品,只要經檢驗滿足標准要求,可標為合格品。
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1)每件紡織品或銷售單元均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明;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合格證書、合格標簽、合格印章和檢驗印章等。
3.洗滌、護理標簽
1)洗滌圖形符號應按照水洗、漂白、乾燥、熨燙和專業紡織品維護順序排列,不可隨意排列其順序;
2)如有必要,可對洗滌圖形符號加文字說明,文字說明必須與圖形符號一一對應;
3)當圖形符號滿足不了需要時,可用簡練文字補充說明,但不得與圖形符號含義的註解並列。
4.其他說明
1)使用和貯藏條件: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的產品,應註明使用注意事項;產品使用和貯藏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必須說明:如無,可不標注;
2)產品使用期限:須限期使用的產品(具有特殊功能、防毒、阻燃等),應標明生產日期和有效使用期。如無,可不標;按年、月、日順序標注;
3)羽絨產品耐久性標識、含量標識需標注羽絨含量和充絨量,羽絨產品成分需標明成分類別及顏色,如白鴨絨、灰鴨絨、白鵝絨、灰鵝絨等;牛仔服合格證上需標注是水洗產品還是原色產品。
四、辦理材料准備與辦理流程
1.樣品准備:涉及外觀質量的產品:建議每一類同款同色2-5件;
2.產品規格尺寸單:建議提供給質檢機構,即產品領大、衣長、袖長、圍胸、總肩寬、袖長、腰圍等的生產數據;
3.吊牌:所含信息必須齊全【詳解上文:吊牌設計】;
4.水標洗:即為縫在衣服上的耐久性標簽,在產品使用過程中應牢固地附著且內容完好無缺,其需包括三方面信息:
號型規格:如175/92A,200cm*230cm
成分含量:如滌綸65%,棉35%
洗滌、護理標簽:五個圖案【應嚴格按照標准GB/T8685-2008執行】。
5.辦理流程:

❽ 做質檢報告都需要什麼手續

做質檢報告都需要的手續如下

產品應該怎麼辦理質檢報告呢?質檢報告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質檢報告申請受理

1、符合要求的申請後,有關文件和資料。

2、收費和通知。

3、申請人按要求將資料。

第二步:質檢報告資料審查

在資料審查階段,產品認證工程師需對申請進行單元劃分。

單元劃分後,若需要進行樣品測試

第三步:質檢報告樣品接收

檢測機構對收取的樣品進行驗收,填寫樣品驗收報告,對於不合格的樣品將出具樣品整改通知,整改後填寫樣品驗收報

告。

第四步:質檢報告樣品檢測

企業在型式試驗階段應做的工作為:送試驗樣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術資料,了解試驗進度,如果出現不合格項要依照

樣品測試整改,通知進行及時整改。

產品檢測報告

❾ 委託方可以自己出質檢報告嗎

不可以。委託方不可以自己出質檢報告,檢驗報告由生產方出。委託方有時僅僅是品牌方,不具備資質,當然出不了報告。

❿ 質檢報告有效期是多久

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有效期一般是六年,但是由於各種電商平台管控,一般只認可一年的有效期,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上通常是不會顯示相關的有效期間的。產品質量質檢報告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商家產品的一種質量檢測認證許可,產品質檢報告主要包括委託檢測和監督抽查兩種類型。

一、質檢報告辦理周期有多久
一般由商家向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產品檢測申請,機構受理之後會在3到5天之內出相應的檢測報告,因為電商平台要求的不同,有些平台要求商家提供CNAS/CMA雙證加持的質檢報告,所以在這里我們也建議商家找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辦理為好。
二、質檢報告有什麼類型
(一)委託檢測
檢測樣品是委託方自行送檢,實驗室只對來樣進行檢測,因此檢測結論反應的是送檢樣品的質量屬性,檢測報告僅對送檢樣品有效。
(二)監督抽查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隨機進行的抽查。監督抽查不是全項目檢驗,因此檢驗報告僅對產品所檢項目是否符合標准進行判定,檢驗報告所反映的是當時產品質量狀況。
由於產品質量可能隨著環境、時間等條件的變化而發生變化,理論上檢測報告的結論只能反應檢測時的質量特性。因此,檢測報告上不會標注有效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四條
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准,推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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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職業產品委託質檢報告規則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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