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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農產品綠色壁壘什麼時候提出

發布時間:2022-07-01 08:20:15

A. 我國出口產品遭遇綠色壁壘的典型案例

1、紡織服裝工業。

紡織服裝工業是我國出口創匯的支柱性產業,也是外向依存度較高的行業,我國加入WTO

後,該行業受惠較大,但受環境貿易壁壘的影響,我國紡織行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據案例了解,因服裝沒有達到生態紡織品標准而被處以罰款或被迫回銷等情況常有發生。

例如歐盟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S100紡織品環保標准,就對進口服裝的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制,這些規定對中國服裝出口形成了技術性的環境貿易壁壘。

2、從2004年1月1日開始,歐盟正式禁止多達數十種的中國農葯產品在歐盟銷售,這同時意味著使用相關農葯的中國農產品對歐盟的出口也會受到影響。而日本、美國等國也為我國產品設立了更多的綠色壁壘。

3、食品

中國——歐洲:凍蝦仁遭退貨案

浙江舟山出產的凍蝦仁以個大味鮮名聞海內外,歐洲是它多年來的傳統市場。然而,最近舟山凍蝦仁突然被歐洲一些公司退了貨,並且要求索賠。一問原因,原來當地檢驗部門從部分舟山凍蝦仁中查到了10億分之0.2克的氯黴素。

凍蝦仁里哪來的氯黴素?浙江省有關部門立即著手調查。結果發現,環節出在加工上。剝蝦仁要靠手工,一些員工因為手癢難耐,用含氯黴素的消毒水止癢,結果將氯黴素帶入了凍蝦仁,造成大量退貨。

「隨著我國入世,貿易壁壘正在消解,但國外對中國農產品的技術壁壘特別是『綠色壁壘』日趨嚴重,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浙江省省長柴松岳說,「『凍蝦仁事件』給我們上了慘重的一課」。

據了解,近幾年我國農產品由於質量安全方面的原因而在國際市場屢屢受挫的狀況已經不在少數。加快發展綠色食品,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已經成為推動我國農村經濟繁榮、增強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重要環節。

4、化學工業。

國際貿易中對化學工業中的化學產品與醫葯產品的出口有較嚴格的規定,此類產品的出口主要受到對危險化學品分類管理、嚴格的化學品管理、對進口新化學品的管理、對農葯的管理、對合成洗滌劑的管理等規定的影響。

例如美國在很早就開始限制和禁止中草葯的進口,進口葯品到美國必須經過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的檢查,而我國國內單項品種能通過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的檢查的生產廠家僅有20多個企業,直接影響了該行業產品出口。

B. 高速公路農產品綠色通道什麼時間開始實施的

一開始綠色通道是專為山東服務的,後來推廣到全國。
去年12月1日,高速全面免費~

對調控物價壓根沒用,錢全被中間商和中間運輸單位賺去了~

C. 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原因及背景是什麼

綠色貿易壁壘的形成原因:
首先,環境問題的全球化是綠色貿易壁壘形成的外部原因。
環境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選擇引發了全球性的環境保護運動,正是在環境問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國通過參與國際公約、國際環保組織,制定了旨在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的環保制度和標准。而這些制度和標准體現在貿易上即是對來自其他國家的產品及服務設置綠色障礙,限制進口,從而形成事實上的壁壘。
第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是綠色貿易壁壘的根本成因。WTO並未使貿易保護主義消失,競爭的加劇反而迫使各國政府在關稅手段保護程度降低的情況下,尋找更有效的非關稅壁壘以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綠色壁壘的合理、合法及廣泛性特點使其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首選手段。發展中國家面臨著兩難選擇:要麼從發達國家市場退出,要麼緊跟發達國家,生產與本國經濟實力不相符合的高投入、高技術的「綠色產品」。但無論如何,發展中國家均要付出沉重代價。發達國家從中既保護了國內的產業,又成為標準的制定者。這正是「綠色壁壘」作為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新形式得以迅速發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三,各國技術水平、經濟實力差異是綠色貿易壁壘的客觀原因。盡管人們都認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但在如何實現上卻不盡相同。發達國家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環保技術水平較高,其環保要求和標准也較高。發展中國家由於資金和技術上的限制,根本無法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要求。這在客觀上造成了綠色壁壘。加上由於世界商品種類繁多,生產過程和標准五花八門,制定統一的全球環保標准難度極大洛國紛紛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制定各自的環保標准,導致綠色認證和執行體系千差萬別,間接對他國產品造成了歧視,形成了新的綠色壁壘。

綠色貿易壁壘產生背景:
在當今國際經濟一體化趨勢越來越明顯的大背景下,國際貿易作為國際經濟一體化主要推動力之一,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各國間的經濟貿易往來愈加頻繁、關系愈加密切。同時,各國間的貿易競爭也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一些國家為了達到保護本國產業與市場的目的,採取了一系列貿易限制措施,其中綠色貿易壁壘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使用最頻繁的一種,也是當今國際貿易領域主要的貿易壁壘之一。
隨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不斷發展,綠色壁壘(Green Barriers,GBs)已經成為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際上,在國際文獻中並沒有「綠色壁壘」一詞,綠色壁壘也稱為環境壁壘。「綠色壁壘」可以說是我國自己創造的一個新詞。在國際上並沒有權威的定義。我國有些學者提出的綠色壁壘概念,大多是從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立場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我認為,綠色壁壘是指那些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直接或間接採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通常,綠色壁壘應由進出口國為保護本國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設置的各種環境保護措施、法規標准等,是對進出口貿易產生影響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

D. 我國農產品出口面臨綠色壁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綠色壁壘主要表現為對農產品本身的質量要求和生產環境的質量要求兩個方面。
(一)對農產品本身的包裝、檢驗、安全、衛生等要求愈來愈高,從而形成阻礙貿易的綠色非關稅壁壘。我國長期以來重視農產品的數量,忽視農產品的質量。對農產品中農葯化肥殘留、放射性殘留、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突如其來的綠色貿易壁壘,給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出現了農產品出口的危機。據有關部門的統計,最近幾年中國農產品出口因農葯超標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70億元,農葯殘留超標已經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一個瓶頸。前美國食品與葯品管理局(FDA)官員、聯合國糧農組織顧問魯賓透露:2000年8月到2001年1月,僅數月間,美國FDA扣留了634批從中國進口的食品,主要原因是農葯殘留、食物添加劑和雜質的含量過高。從2002年1月25日至2002年3月15日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整個歐盟、挪威及俄羅斯先後宣布全面禁止進口中國動物源性食品。2002年2月19日,英國食品標准局建議英國商店停售所有產自中國的蜂蜜以及混合蜂蜜。此後,歐盟各成員國對其市場上的中國蜂蜜進行強制檢查,對不合格貨物予以查封、退貨或銷毀。隨後,挪威、沙特等國也紛紛效仿。日本、加拿大、美國以及香港等市場也加強了對來自中國大陸的蜂蜜的檢驗。在茶葉貿易方面,歐盟一方面成百倍地提高了茶葉的農葯殘留標准,同時,把限制禁止使用的農葯從原來的29種增至62種,這使得中國去年對歐盟的茶葉出口減少了37%,很多無法達標的中國茶出口企業面臨著被趕出歐洲市場的尷尬局面。歐盟甚至提出要檢驗包括生產、加工各個環節的環境條件。據不完全統計,到2001年底前,僅中國出口日本的蔬菜就有96批次被日本海關檢出農葯殘留超標。在全球有機產品市場以年20%-30%的速度增長的同時,我國農產品出口卻累累受阻。這一問題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可喜的是我國的綠色食品目前還沒有一宗出口受阻的記錄,但我國去年綠色食品的出口額僅3億美元。
(二)綠色壁壘也體現在生產環境或生產過程方面。有些產品即使其質量符合國際或地方性的標准,但在生產過程中破壞了生態環境,這類產品也往往被某些國家的綠色壁壘所封殺。這類綠色壁壘有的也是WTO規則所不允許的,但如果一個國家的消費者因環境意識的提高自覺抵制這類產品,產品即使進入了這些國家的國門也沒有市場。

E. 目前中國農產品的貿易保護措施具體有哪些

中國農產品出口面對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程國強 2003-04-30

內容提要:中國農產品出口如何突破發達國家以質量、衛生和技術標准等為借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是目前亟待解決的戰略問題。本文系統分析了中國農產品出口所面對的主要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WTO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規則,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農產品出口影響的特徵和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初步建議。
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TBT)、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SPS)、世界貿易組織(WTO)、農產品貿易爭端

中國的肉類、蔬菜、水果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由於具有較強的比較優勢,曾經被業內人士預期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具有巨大的出口潛力,但今年以來這些產品卻頻頻遭遇技術壁壘,出口形勢嚴峻。如年初浙江舟山凍蝦仁因檢查出極微量的氯黴素被歐洲公司退貨索賠;歐盟獸醫委員會還宣布禁止從中國進口蝦、兔和家禽肉等動物源性食品;日本對從中國進口的蔬菜實行批批檢驗的苛刻檢驗措施;中國出口歐盟的蜂蜜又被以「抗生素超標」為由遭到「封殺」,隨後,日本、加拿大、美國等也加強了對中國蜂蜜的檢驗。如何突破發達國家以質量、衛生和技術標准等為借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使中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轉變成競爭優勢和出口現實,是目前亟待解決的戰略問題。
一、什麼是「技術性貿易壁壘」?
所謂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簡稱TBT),是指進口國採取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以及動植物產品檢驗檢疫措施、商品包裝標簽及標志和環境要求等,對其他國家的農產品進入該國市場形成貿易限製作用。
這些對農產品貿易產生限製作用的技術性措施,原本是為了保護國家經濟安全,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防止經濟欺詐行為。但長期以來,技術性貿易壁壘被一些實行農業貿易保護主義的國家所利用,使國際農產品貿易環境日趨惡化。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之所以在最近幾年越演越烈,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90年代中期以來,國際上發生了一系列震驚世界的食品污染事件,如肆虐歐洲的二惡英污染畜禽飼料、比利時可口可樂污染、法國的李斯特菌污染熟肉罐頭、日本「O-157」和雪印牛奶金葡萄菌污染、橫掃歐洲的瘋牛病、口蹄疫等,形成嚴重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機,許多國家因此而制定了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法規,對進口農產品的質量衛生要求更加苛刻。
第二,WTO烏拉圭回合談判以來,農產品關稅、非關稅措施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WTO規則的約束,但發達國家並未因此而開放國內農產品市場,而是籍食品安全問題,利用動植物衛生檢測檢驗技術措施設置障礙,抬高進口門檻,國際農產品競爭已從過去單純的關稅、非關稅措施,轉向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為主的限制政策和措施。
第三,世界經濟低迷和一些發達國家國內農業問題的政治化,使農業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技術性貿易措施成為發達國家農業保護的最有效手段。有關研究估計,70年代在國際貿易的非關稅壁壘中,約有10-30%是技術性貿易壁壘。但90年代以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超過50%。
二、主要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
根據日本、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針對農產品實施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情況看,中國農產品出口面對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體現在嚴格的檢驗、檢疫、認證、標准手段和措施上,大致可分為四種情況:
1.食品安全、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法規。發達國家都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這些法律既規范著國內農產品生產加工,同時也將不符合標準的國外產品擋在了國門之外。如針對90年代中期頻發的食品安全危機,歐盟於2000年1月發表了《食品安全白皮書》,提出80多項保證食品安全的計劃,要求食品衛生責任首先由生產方承擔,食品從飼料開始,經過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鏈條都要保證安全。美國則有《食品、葯品、化妝品法》、《公共衛生服務法》等,對進口農產品的認證、包裝、標識及檢測、檢驗方法作了詳細的規定,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FDA)每月扣留的進口商品高達3500批。美國於1997年12月在食品加工中引入「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管理體系,禁止進口未實施HACCP的水產品和肉類食品,要求所有對美國出口的水產品、肉類產品企業必須獲得HACCP的認證資格。歐盟、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和韓國都認可採用HACCP體系。日本依據《食品衛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對入境的農產品及食品實行近乎苛刻的檢疫、防疫制度。對於植物檢疫,凡屬日本國內沒有的病蟲害,來自或經過發生該病蟲害國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嚴禁進口。作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動植物、農產品還需要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食品衛生檢查。對於強制性檢查食品要逐批進行百分之百的檢驗。對不同時間進口的相同商品,則規定每次須檢驗,而對日本國內同類產品只需一次性檢驗即可。目前中國蔬菜出口正遭遇此類限制。
2.質量標准、食品標簽和包裝要求。目前發達國家仍然在不斷升級質量檢驗標准,檢測項目也越來越多。如日本對中國大米要求進行檢測的指標,已經由1993年的20多項,增加到目前的123項,而且要求在14天內完成。食品標簽和包裝也是重要的市場准入工具,如美國是世界上食品標簽要求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食品標簽多達22種,且逐年修訂補充。美國要求所有包裝食品應有食品標簽,強化食品還要有營養標簽,必須標明至少1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據估計,僅此一項就使美國加工企業每年多支出10.5億美元,顯然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無力負擔這一費用。
3.環境保護和動物福利要求。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農產品形成了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准、檢驗和檢疫要求、綠色包裝與標簽要求、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願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如1995年4月,發達國家要求實施《國際環境監查標准制度》,要求產品達到ISO9000系列標准體系,還要求使用「綠色環境標志」,如德國的「藍天天使」、日本的「生態標志」和歐盟的「歐洲環保標志」等。動物福利問題則尤其為歐盟所重視,如雞場飼養密度,一般為每平方米12隻,歐盟提出只能養10隻,理由是密度太大,雞會感到不「舒適」。而這將增加雞的養殖成本,無形中也成了貿易壁壘。
4.新技術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安全問題。最典型的就是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這一直是國際爭論的焦點。美國由於占據轉基因技術的制高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持積極態度,而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則堅決反對,由此也引發了有關轉基因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的討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呈日益升級的趨勢。如日本農林水產省最近宣布,自2003年起在日本全國推行「大米身份認證制度」,即凡進入日本國內市場的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不允許銷售。「大米身份認證制度」推行之後,日本各地又對新制度「層層加碼」,把認證范圍推廣到蔬菜,要求凡市場上銷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須有認證標志。這樣下去,日本遲早會對進口蔬菜採取同樣的身份認證制度。這對中國蔬菜等農產品來講,今後進入日本市場將更趨困難。
三、技術性貿易壁壘與WTO規則
由於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表面上是為了保護人類以及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它具有合理性、隱蔽性、復雜性和靈活性等特徵,使日本、歐盟和美國等發達國家能夠規避有關國際規則的約束,廣泛而高頻度地使用。正是因為如此,近年來國際農產品貿易爭端已從一般形式的貿易戰逐步轉變為損害更加嚴重的技術性貿易戰,發達國家籍此動輒宣布封殺其他國家的農產品。發達國家名目繁多且不斷升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目前農產品貿易爭端的主要領域,嚴重製約國際農產品貿易的發展。
目前WTO框架中,《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是專門針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多邊協定,與此同時,GATT第20條一般例外與第21條安全例外、《原產地協定》、《農業協定》、《補貼與反補貼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定》(TRIPs)、《裝運前檢驗協定》等也與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有關。WTO新一輪談判中的《貿易與環境》、《貿易便利化》、《貿易與投資》等議題也將涉及技術性貿易壁壘問題。
TBT協定和SPS協定是WTO關於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基本規則。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的主要目的在於,消除不合理的技術性措施,減少國際貿易壁壘;通過制定多邊規則,指導各國制定、採用和實施被允許採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努力保證這些措施不構成歧視,不形成對國際貿易不必要的障礙;鼓勵採用國際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WTO《TBT協定》的基本規則為:第一,各國應盡量採用國際標准。要求有關技術法規、標准、合格評定程序,應以國際標准化機構制定的國際標准、准則或建議為基礎,它們的制定、採納和實施均不應給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如國際標准化組織(ISO)、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國際獸醫組織(OIE)等組織制定的相關標准。第二,在涉及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護環境等情況下,允許各國實施的標准超出國際標准,但必須提前向WTO通報;第三,各國認證制度相互認可,應以國際標准化機構頒布的有關標准作為制定本國技術性措施的基礎;第四,實施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原則;第五,貿易爭端進行磋商和仲裁,遵守WTO《關於爭端處理規則和程序的諒解協定》。
《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的主要目標是防止各國的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消極影響,並防止各國濫用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搞貿易保護主義。按照SPS協定宗旨,各國有權採取「保護人類、動物及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在必要時,可以採取限制貿易措施,但需要遵循三項原則:第一,科學證據原則。SPS協定規定,各成員有權採取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但必須以科學的依據為標准,也允許各國採取的措施高於國際標准、指南和建議,但這些措施必須以科學為依據。第二,風險評估和適度保護原則。SPS協定允許各國在風險評估基礎之上,根據本國可承受危險程度,制定本國的標准和規則,同時還須考慮國際組織制定的風險評估技術。要求各國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應考慮可獲得的科學證據、加工與生產方法,相關生態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第三,國際協調原則。SPS協定要求各國採取的衛生或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應該依據國際標准、准則和建議,並應盡可能參與相關的國際組織及其附屬機構,以促進在衛生和動植物檢疫方面的國際協調。這些組織包括,保護食品安全性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保護動物健康的國際獸醫組織(OIE)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秘書處三個國際性組織。SPS協定認為如果採用國際標准,那麼就可將其視為該標准符合GATT1994有關規定。
顯然,WTO的TBT協定和SPS協定實際上規定,只要是為了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護環境的安全、防止經濟欺詐,所採取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和法規即使超出國際標准,也是合理的。目前發達國家利用此設置了名目繁多、苛刻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表面上基本都符合TBT協定和SPS協定的條款,但實際上則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最難逾越的貿易壁壘。如僅2001年,WTO就收到671件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通報,其中與農產品相關的通報143件,佔23%(僅次於機電產品的31%)。動植物衛生檢疫通報772件,其中,美國通報238件(佔30.8%),紐西蘭11件(佔14.4%),歐盟46件(佔6%)。這些新提出的技術性措施,對國際農產品貿易將產生深刻影響。因此,現有的WTO規則,還難以有效解決技術性貿易壁壘對農產品貿易的限制和因此而引發的貿易爭端。
據WTO統計,自1995年WTO協定生效到2001年,WTO受理的農產品貿易爭端案件共97起(佔全部爭端案件的40.2%),首當其沖的是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爭端,達14起(佔14.4%)。

四、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
近年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直接使中國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據統計,2001年中國約有70多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影響,而且2002年以來呈增加趨勢。由於歐盟自2002年初開始全面禁止進口中國的動物源性食品和水海產品,導致2002年上半年中國水產品出口下降70%以上,僅浙江一個省2002年一季度就因此減少農產品出口1億美元。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僅在2002年1月到3月就扣留中國沿海地區農產品累計896批次。2002年1-7月,中國對日本出口的活鰻同比下降23%,凍雞下降41%,保鮮蔬菜和暫時保藏的蔬菜分別下降了20%和29%,鴨肉去年出口4668噸,今年該數字為零。與其他貿易限制措施不同,技術性貿易壁壘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隱蔽性,一旦出現限制,影響巨大,而且損失很難避免。具體而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有如下特點:
1.受影響農產品范圍廣,直接挑戰中國農業結構調整戰略。從水產品、禽肉等動物源性農產品,到茶葉、花生、蔬菜等植物產品、加工產品,幾乎所有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均面臨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限制,由此嚴重影響中國發揮比較優勢、對農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的部署,增加了農民增收的困難。
2.擴散效應顯著。發達國家如歐盟、日本和美國對中國農產品出口實施限制,容易擴散到其他出口市場,形成連鎖反應。2001年6月,韓國單方面宣布從中國進口的鴨肉中發現禽流感,日本政府僅據韓國片面情況,宣布暫停進口中國禽肉產品,此後,其他國家紛紛採取類似措施,限制中國禽肉出口。直到2001年8月7日,日本政府才正式宣布恢復從中國進口禽肉及其製品,而中國出口企業因此已經遭受巨大損失。
3.具有歧視性。一些國家採取的措施往往高出國際標准,有的以設備能檢出的最低限為准,有的專門針對中國產品。如日本在農葯獸葯殘留方面對中國肉雞產品實施歧視,檢測克球粉時,要求中國產品達到0.01ppm,而對美國等其他國家的產品只要求達到世界衛生組織0.05ppm的標准。
4.使用頻率高,實施時速度快,取消時則需較長時間,而且形式多樣、理由多變,防不勝防。有些發達國家經常找借口先實施暫時禁令,使中國企業失去市場,經中國艱苦努力後才同意開放市場,但不久又設法尋找新的理由,重新關閉市場。如中國過去對歐盟出口肉雞產品較多,但自1996年8月1日起,歐盟以中國禽肉生產不符合其衛生檢疫標准為由,禁止中國凍雞肉進入歐盟市場,致使中國每年損失1億多美元。在中國禽肉被禁期間,巴西、泰國等凍雞出口國填補中國在歐盟的市場分額,如1996年歐盟從巴西、泰國進口的禽肉只有3000噸,到2001年已達到40萬噸。直到2001年5月25日歐盟才對上海和山東等地區的14家企業開關,要求每批出欄的雞不少於15萬只,不得並群等,並要求對出口禽肉進行新城疫檢測。由於歐盟只認可北京和上海2家檢測實驗室,這2家實驗室即使滿負荷運轉也難以完成檢測任務,而且檢測費用較高(每次約3000美元),檢測周期需要30天,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大幅度增加。2002年初,歐盟又以中國出口的禽肉、龍蝦製品農葯殘留及微生物超標為由,全面禁止中國動物性源食品進口,市場又被重新關閉。
五、中國農產品如何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
中國農產品出口越來越遭遇技術壁壘的影響,除了上面所說的問題外,與自身存在的質量、標准等問題也分不開。長期以來,中國在農業生產上是要解決吃飯問題,追求農產品的數量,考慮農產品質量和標准不足。過去的生存性農業現在要轉向市場、競爭性農業,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沒有與之相適應的農產品安全生產體系、檢測檢驗手段、質量控制體系。如目前對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管理體制,內檢和外檢是分開的,相互難以協調,不能發揮檢驗檢疫、質量監控的整體功能。與此同時,國內農產品在生產、流通和質量安全管理上確實與國際市場要求存在較大差距,不具備參與國際競爭的內在優勢,迫切需要扭轉這種不利的狀況。從政府角度看,當務之急應解決下述問題:
1.改革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有效的食物安全控制系統,通過行政部門,監督檢驗部門和分析實驗室,對食物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的全過程的安全性問題,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執法,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2.建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以及配套法規的規章的起草,依法管理農產品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監督農產品質量,制定無公害食品生產和消費的政策。
3.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准體系、監督檢測檢驗體系、論證體系、執法體系、生產技術推廣體系和市場信息體系。
4.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出口支持和服務體系。對畜牧、水產、水果、蔬菜、花卉、煙草等出口產品的衛生安全現狀進行全面調查,結合中國實際,制訂新的衛生安全標准,發布供出口企業參考的國際標准。
5.針對目前中國農產品出口存在經營分散、規模小、低價出口、無序競爭嚴重等問題,抓緊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出口行業商會、協會與中介組織進行協調管理,加強自律機制。
6.加大談判力度,一方面要利用現有WTO機制,要求主要進口國取消不合理的技術性限制措施。另一方面,要積極參與WTO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建立嚴格、公平合理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動植物衛生檢疫新規則,約束發達國家越來越泛濫的技術性限制措施,為中國農產品出口營造公平競爭的國際環境。
對於企業來講,應該在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建立符合國際市場標準的生產加工體系的前提下,積極採取多種渠道來突破壁壘。應考慮實施下述戰略:
1.技術創新、產品升級戰略。中國畜禽產品出口主要以生鮮產品為主,深受進口國檢疫措施的影響,國內一些企業在提高產品技術含量的基礎上,嘗試把生鮮產品改為熟製品,不僅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而且避開了苛刻的檢疫限制。
2.市場多元化戰略。由於各國對進口農產品的檢測標准不一,一些出口企業除了花大力氣提高農產品質量外,還需努力開拓新市場,形成市場多元化格局,避免了由於某一個國家市場關閉而導致企業陷入困境。
3.走出去戰略。企業還應考慮通過勞務輸出、技術輸出、境外投資等多種方式,實施「走出去」戰略,避開技術壁壘,在消費國就地生產、加工農產品,讓「銷地」變「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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