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手續怎麼辦理流程
離婚的手續辦理流程根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應由一方攜帶起訴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情況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 協議離婚的程序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的程序:1、雙方就孩子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債務問題等達成離婚協議;
2、雙方共同到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由於離婚冷靜期的設置,此次登記並不能真正達到離婚目的;
3、一個月以後,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此前登記的民政局去辦理離婚,工作人員在確認雙方確實是要離婚,且離婚協議等材料均齊全,正式辦理離婚,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3. 離婚程序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4、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對於夫妻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 離婚怎麼辦流程
離婚的流程根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應由一方攜帶起訴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情況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離婚如何辦理程序
起訴離婚的流程為:
1、原告攜帶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人民法院審查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符合起訴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
4、開庭審理案件;
5、人民法院宣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要怎樣辦理離婚,需要怎樣的流程
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1、准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台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2、准備相關材料: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裡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7. 離婚程序如何辦理
離婚的程序根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會發給離婚證;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由請求離婚的一方攜帶相關資料和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雙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8. 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首先,雙方應當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等離婚事宜協商達成的處理意見。
其次,雙方應當攜帶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及離婚協議等相關材料親自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雙方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再次,婚姻登記離婚收到離婚登記申請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均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述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最後,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系解除。
溫馨提示:離婚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協議如果存在漏洞,很有可能會對雙方今後的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建議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最好有專業的律師予以指導,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9. 離婚怎麼辦理程序
離婚的辦理程序,分2種情況處理。分別是: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需要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審核通過的,男女雙方可在離婚冷靜期後,可以申請離婚證;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讓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現在離婚的程序是怎樣辦理
法律分析: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