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秘密載體收發和傳遞的保密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收發和傳遞涉密載體有以下保密要求:
1、收發涉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2、傳遞涉密載體,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指派專人傳遞時,要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線,並採取安全保密措施;設有機要文件交換站的城市,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涉密載體,可以通過機要交換站進行。向駐外機構傳遞涉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貳』 在國內傳遞涉密載體必須通過什麼傳遞
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設有機要文件交換站的城市,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秘密載體,可以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進行。
《關於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設有機要文件交換站的城市,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秘密載體,可以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進行。
第十五條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送往外地的絕密級秘密載體,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遞送。
中央部級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廳級以上和解放軍駐直轄市、省會(首府),計劃單列市的軍級以上單位及經批准地區的要害部門相互來往的絕密級秘密載體,由機要交通傳遞。
不屬於以上范圍的絕密級秘密載體由機要通信傳遞。
(二)在本地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由發件或收件單位派專人直接傳遞。
(三)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實行二人護送制。
第十六條向我駐外機構傳遞秘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第十七條採用現代通信及計算機網路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2)涉密信息拷貝輸出有哪些要求擴展閱讀
第二十二條復制秘密載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復制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准;
(二)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
(三)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四)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製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並視同原件管理;
(五)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叄』 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什麼標識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存儲和處理信息的相應密級進行管理和防護;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選擇通過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授權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並正確配置和使用;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採取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和安全審計。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系統規劃設計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級別,並按照不同強度的防護要求進行保護。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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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計算機區域網方便了網內用戶的資源共享和信息傳播,但同時也給了計算機病毒潛入和大量傳播的機會,計算機病毒一般是由兩種情況引起,
一是黑客或網內用戶的惡意攻擊感染,
二是自我的疏忽大意導致計算機病毒感染,無論感染途徑是什麼,它的危害結果都是十分嚴重的。
大量病毒不斷復制,導致網路堵塞,終端計算機癱瘓,甚至發生失泄密事件,後果十分嚴重。常見的病毒有蠕蟲病毒,木馬病毒,在未來還會出現一系列的新型病毒,能否防患未然就需要現在把好計算機區域網安全性技術的重要一關。
『肆』 復制國家秘密載體或者摘錄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的保密管理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按照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復制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准;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製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並視同原件管理;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法律依據:《國家秘密載體印製資質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從事涉密印製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涉密印製資質。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應當選擇具有涉密印製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資質單位)承接涉密印製業務。
第五條 涉密印製資質管理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學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
『伍』 收發和傳遞涉密載體有哪些保密要求
收發和傳遞涉密載體保密要求如下:
1、收發涉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2、傳遞涉密載體,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
指派專人傳遞時,要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線,並採取安全保密措施;設有機要文件交換站的城市,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涉密載體,可以通過機要交換站進行。向駐外機構傳遞涉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涉密載體應當進行密封包裝。包裝時,要仔細核對信封或封袋(套)上收文(件)單位名稱是否與文件通知單所填寫的名稱相符,核對確認無誤後,才能密封。信封或袋牌上要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文(件)單位名稱。使用信封封裝絕密級涉密載體時,應使用由防透視材料製作的、周邊縫有韌線的信封,信封封口及中縫處應當加蓋密封章或加貼密封條;使用專用文件袋封裝時,文件袋的接縫處應當使用雙線縫紉,袋口應用鉛志進行雙道密封。涉密載體分發完畢後,要對所剩餘涉密載體進行清點,發出數量和剩餘數量相加要與總數量相一致。分發涉密載體的各種登記清單,要保存3年至5年,以備查詢。
《關於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國家秘密載體(以下簡稱秘密載體),是指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碟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碟、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第八條 紙介質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印製。
磁介質、光碟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製作。
『陸』 涉密計算機中的信息應如何導入導出
答:一、保密法對涉密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作出了以下新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准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