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和物業有糾紛找誰解決
和物業有糾紛解決辦法如下: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業主通過以上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